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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式管理= 项目治理的国资监管实践

编辑:维小赢
时间:2026-08-06

穿透式管理项目治理的国资监管实践

作者:焦英博博士  华鼎维赢(北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穿透式管理:项目治理原理的国资监管实践

3.1 治理架构的同构映射

这里我们将国资委穿透式管理与项目治理架构进行对照,可见清晰的同构关系:



穿透式管理= 项目治理的国资监管实践(图1)

项目治理架构与国资穿透式管理架构对应关系表


通过这种清晰的同构映射关系,让项目治理领域成熟的方法论可以直接平移到国资穿透式管理实践中,既保留了穿透式管理对国资属性的适配性,也为穿透式管理提供了可落地的操作框架,让监管要求能够沿着对应架构层层传递,避免治理层级出现信号衰减或信息失真。

3.2 穿透内容的治理对应

穿透式管理= 项目治理的国资监管实践(图2)

穿透式管理与项目治理维度及目标表


通过这种维度与目标的一一对应,可以看到国资穿透式管理的核心诉求,与项目治理对全维度信息穿透的要求高度契合:二者都要求打破多层级治理中的信息壁垒,穿透表层的合规包装与纸面数据,掌握治理对象的真实情况,从根源上防控治理失效问题。国资穿透式管理围绕股权、资金、业务、风险四个维度开展监管,本质上是从国资属性出发,锚定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核心治理目标,这与项目治理通过全维度穿透实现战略落地、价值可控的目标方向完全一致。

3.3 横向协同的治理对应

穿透式管理= 项目治理的国资监管实践(图3)

协同治理相关对比表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这种对应关系清晰展现了,无论是国资穿透式管理还是项目层面的PMO治理,横向协同的核心逻辑高度统一:都是要打破传统条线划分形成的信息壁垒与资源孤岛,通过建立跨主体、跨领域的协同规则,把分散在不同主体的资源、权责进行系统性梳理整合,最终服务于整体价值最大化的治理目标,避免因协同不畅引发内耗,拖慢整体执行节奏。

穿透式管理= 项目治理的国资监管实践(图4)


四、穿透式管理不是项目治理的"简化版"

4.1 二者是"同一原理在不同场景的应用"

以下是项目治理与穿透式管理的对比表,由此对比可以看出,二者在治理逻辑上高度一致,差异主要体现在应用场景和制度环境的特殊性上。

项目治理主要聚焦于具体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核心是围绕项目目标梳理权责关系、协调跨主体资源,保障项目按计划落地交付,最终实现项目预期收益;而国资穿透式管理,则是将这套治理逻辑延伸到国资监管领域,针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以及重大项目开展全层级的穿透监管,核心是厘清从出资方到实际运营端的全链条权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本的战略投向和安全增值。二者本质上都是通过分层梳理权责、打通跨主体协同来实现整体治理目标,只是应用场景一个偏向项目执行运营层面,一个偏向国资监管层面。

穿透式管理= 项目治理的国资监管实践(图5)

穿透式管理= 项目治理的国资监管实践(图6)

项目治理与穿透式管理对比表

4.2 穿透式管理的"国资特色"是制度环境的差异,而非治理原理的差异

穿透式管理中的一些特殊要求,如:党建嵌入治理: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产权登记刚性:确保国有资产"底数清、情况明"追责问责机制:对国有资产流失实行终身追责。这些要求看似是国资监管的"特殊条款",实则是治理机制在特定制度环境下的自然延伸。在国资监管的制度环境中,治理的刚性更强、问责链条更长、合规要求更严,但底层逻辑——即通过分层梳理权责、打通跨主体协同来实现整体治理目标——与项目治理并无二致。理解这些要求并非孤立的“特殊条款”,而是治理逻辑在国资语境下的必然体现。

这些并非对项目治理原理的背离,而是在特定制度环境下对治理机制的强化和具体化。项目治理同样强调问责(Accountability)和治理主体的合法性,只是国资场景下这些要素被赋予了更鲜明的行政和法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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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践启示:以项目治理方法论提升穿透式管理效能

5.1 对国资委/央企治理层的启示

穿透式管理= 项目治理的国资监管实践(图8)

项目治理最佳实践

通过以上项目治理最佳实践的总结,我们完全有必要用项目治理的理论和最佳实践指导企业穿透式管理的工作。通过建立项目治理成熟度评估建立央企穿透式管理的成熟度评价体系,推动持续改进通过横向协同机制搭建,围绕跨企业、跨部门的重点投资与协同项目,建立常态化跨主体议事协调通道,打破条块信息壁垒,推动监管资源与业务需求精准对接。

5.2 对央企项目管理者的启示

认知转换与实践行动认知转换是行动的先导。央企项目管理者需要从以下四个维度完成认知跃迁,并将之转化为可落地的实践行动:认知转换并非一纸空谈,它需要落地为可执行的行动框架。以下从四个维度,将抽象认知转化为具体抓手:从“被动应付”到“主动建构”,从“合规负担”到“治理能力”——这一认知转换的实质,是让项目管理者从执行者蜕变为治理者。

穿透式管理= 项目治理的国资监管实践(图9)

以上分析清晰展示了央企项目管理者需要完成的认知升级与对应的落地动作,通过将穿透式管理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部自觉,能够帮助项目管理者跳出被动应付合规要求的惯性,主动以项目治理思维打通项目执行与组织战略的连接,提升项目整体运行效能。

六、结论

1.穿透式管理不是项目治理的"变种""简化版",而是项目治理原理在国有资产监管场景下的直接应用与制度化实现。

二者共享同一套治理逻辑:

纵向穿透:通过分层级的治理架构(PMO体系/国资监管层级),确保战略意图不被稀释

横向协同:通过治理授权与协调机制,打破部门/主体壁垒,实现组织级最优

信息透明:通过统一标准与数据平台,消除信息不对称

权责闭环:通过决策-执行-监督-问责的完整链条,确保治理有效

穿透式管理= 项目治理的国资监管实践(图10)

1.意义

理解这一关系,有助于:

1. 理论层面:为穿透式管理找到坚实的学科根基,避免"就监管谈监管"的经验主义

2. 实践层面:借鉴项目治理的成熟方法论(如PMO建设、阶段关口、成熟度评估),提升国资监管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3. 制度层面:推动穿透式管理从"行政要求""治理机制"深化,实现监管与发展的动态平衡

4. 战略层面:将穿透式管理纳入企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框架,实现监管要求与组织发展的有机统一。

项目治理是""PMO治理是"",穿透式管理是""在国资场景中的""。道术器合一,方能实现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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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治理与国资穿透式管理有着同源的治理逻辑,本文通过梳理二者在架构、内容、机制层面的对应关系,既验证了项目治理底层逻辑对穿透式管理的支撑性,也清晰展现了穿透式管理作为通用治理原理在国资监管领域的实践延伸。本文搭建的理论关联框架,可为后续国资穿透式管理的方法优化、机制建设提供清晰的参考方向,推动监管工作在科学治理逻辑的指引下,更好平衡监管约束与发展活力,最终服务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核心目标。

202676日 于北京 苏园

作者简介:焦英博博士,原美国项目管理学院中国首席代表,现任华鼎维赢(北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专家,中国项目管理研究会委员。项目管理与治理领域资深研究者,长期关注国资监管与项目治理融合实践。从业22年来,始终致力于推动项目管理从技术执行走向治理协同,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搭建可落地的桥梁。从早年将美国PMO治理理论和最佳实践的引进并在赛迪研究院、宝钢、中广核、中咨公司、中国水电等外向型国央企中的推广,为PMO在中国的应用奠定了实践基础。近年来,他持续聚焦“治理逻辑穿透”这一核心命题,试图在项目治理与国资监管之间找到共通的语言与可复用的框架。本文正是这一探索的阶段性成果。


本篇为《穿透式管理 = 项目治理的国资监管实践》系列下篇 ·后续还会更新其他焦英博 博士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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